5.1 內窺鏡消毒與滅菌基本原則
5.1.1 根據內窺鏡在人體使用部位的不同,分別采用消毒或滅菌方法:
需滅菌的內窺鏡及其附件:腹腔鏡、關節鏡、腦室鏡、膀胱鏡等進人人體無菌部位或經外科切口進人人體的內窺鏡,以及進人破損粘膜的內窺鏡附件(如活檢鉗等)。
需消毒的內窺鏡及其附件:喉鏡、氣管鏡、支氣管鏡、胃鏡、腸鏡、乙狀結腸鏡、直腸鏡等進人人體自然通道與管腔粘膜接觸的內窺鏡。
5.1.2 使用過的內窺鏡原則上應先消毒后清洗,**后在使用前根據內窺鏡類型要求再進行消毒或滅菌處理。
5.I.3 在用液體浸泡法消毒內窺鏡插管的同時,應對所有的通道用清潔劑、消毒劑與水進行沖洗。
5.1.4 被結核桿菌、肝炎病毒和艾滋病毒感染者使用過的內窺鏡,必須進行特殊的消毒和滅菌處理。
5.1.5 經化學消毒劑處理的內窺鏡,在使用前必須用無菌水進行沖洗以去除殘留的消毒劑。
5.2 內窺鏡清洗
5.2.1 纖維內窺鏡
(1)鑒于纖維內窺鏡的特殊情況,使用完畢應立即清洗,以免血液和粘液干固后不易洗凈。洗滌時,先將軟管末端浸在含洗滌劑的溫水中(35CC左右),用紗布或海綿擦洗鏡體軟管部和彎曲部,并反復注人氣和水,使氣管和水管出水處粘附的污物排出。活體組織檢查鉗的處理,應先清潔外套鋼絲、鉗瓣上和細胞刷上的污物,孔道需用洗滌劑和清潔劑反復刷拭。
(2)將在洗滌劑中清洗過的插管、氣管、水管、孔道、活檢鉗等用清水沖洗,擦干,放人消毒液中浸泡消毒。在洗滌與浸泡消毒液過程中。勿使操縱部弄濕。
(3)用75%乙醇紗布擦拭消毒纖維鏡頭部、軟管操縱部、各調節旋鈕、鉗道上端蓋板。
(4)消毒完畢,用無菌的生理鹽水充分沖淋插管和內管道,以便除去殘留消毒劑。
(5)當天不再繼續使用的內窺鏡,則將內管道徹底吹干或用75%乙醇進行沖洗干燥。
(6}用擦鏡紙蘸少許硅蠟涂擦端部鏡面、導光束端面和鉗瓣,以保持潔凈和防銹。
(7)貯存時應將鏡體懸掛于干燥的專用柜內,彎角固定鈕應置于“自由位”,活檢鉗瓣應張開。
5.2.2 其他內窺鏡
如關節鏡、腹腔鏡、腦室鏡、膀脫鏡等,使用完畢后,除應充分清洗外,宜置真空干燥器內抽干后再沒人消毒液中,這樣可避免氣泡栓塞管道,影響藥物與管道內部的接觸。
5.3內窺鏡消毒與滅菌方法
內窺鏡的消毒與滅菌應**物理法,對不耐濕熱的內窺鏡可選用化學消毒法。
5.3.1 壓力蒸汽滅菌:121℃作用20-30min,用于直腸鏡與直接喉鏡金屬部分的滅菌(但燈與電線部分的消毒采用化學消毒方法);121℃作用30min用于活體組織檢查鉗等進人破損皮膚粘膜的內窺鏡附件的滅菌。
5.3.2 環氧乙烷滅菌:在環氧乙烷滅菌器內,用 800mg/L環氧乙烷,于 55-60℃,相對濕度60-80%,作用6h。可用于各種內窺鏡的消毒與滅菌。
5.3.3 戊二醛浸泡消毒或滅菌:2%中性或堿性戊二醛,可用于各種纖維內窺鏡(如:氣管鏡、支氣管鏡、胃鏡、腸鏡等)和喉鏡的消毒及膀味鏡、腹腔鏡、關節鏡的滅菌。消毒需浸泡20ndn,滅菌需浸泡10h。內窺鏡在每天使用前與使用后需浸泡30min;每個病人使用后需浸泡20min(胃腸道鏡、呼吸道鏡);結核、艾滋病、肝炎病人使用后需浸泡45min。
5.3.4 煮沸消毒:煮沸20min,可用于直腸鏡與直接喉鏡金屬部分的消毒及某些內窺鏡附件(如咬口等)的消毒。
5.3.5 其他消毒方法:經工生部和省及直轄市批準的內窺鏡消毒劑和消毒器,具體用法見產品使用說明。
5.4 注意事項
5.4.1 病人作內窺鏡檢查前必須進行體檢,凡開放性結核病病人以及肝炎、艾滋病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應使用專用內窺鏡,并單獨進行特殊的消毒滅菌處理。
5.4.2 結核、肝炎和艾滋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應使用專用內窺鏡,病人與病人之間及每天使用前后均應對內窺鏡及其所用附件進行嚴格消毒。
5.4.3 對結核、肝炎和艾滋病人無條件使用專用內窺鏡的,必須在這些病人或攜帶者使用后,對內窺鏡及其所有附件用壓力蒸汽、環氧乙烷或戊二醛進行消毒。
5.4.4 操作人員應做好自我保護;操作時應穿戴一次性口罩、帽子、專用工作服以及手套。脫去手套要消毒雙手。有條件的可采取免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