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
在滅菌時出現了打印故障,應在監測記錄上粘貼殘缺的記錄,并注明故障情況,必要時需主管人員的核實和簽字;
如實在是要使用,應按09規范4.4.2.1條,手工填寫物理監測過程;
**于如何記錄,個人認為應**少記錄滅菌過程中,所有臨界點的時間、溫度與壓力值;
一個例子如下: 鍋號:1 鍋次:3
程序號:織物 開始時間:09∶00


如滅菌后卸載時才發現,個人認為可以靈活處理問題:關鍵在于要保證物理監測有效性(形式的簽名核對和消毒員慎獨),以及化學、生物監測(如果有的話)的有效性; 另外,如果大中型
滅菌器沒有記錄整個滅菌過程的功能,而只能通過手工記錄來記錄的話,恐怕今后是難以通過各種檢查和門檻的;